一:检查时间1、三个月(12周)内,进行第一次检查;2、13-27周,每四周检查一次;3、28-35周,每两周检查一次;4、36周-分娩前,每一周检查一次。二:检查项目1、12周(三个月)左右做第一次孕期检查。2、13-16周,第二次产检:唐氏症筛查3、17-20周,第三次产检4、21-24周,第四次产检妊娠糖尿病筛查5、25-28周,第五次产检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试验6、29-32周,第六次产检下肢水肿子痫前症的发生预防早产7、33-35周,第七次产检超声波(B超)检查评估胎儿体重8、36周,第八次产检为生产事宜做准备减少AA次9、37周,第九次产检注意胎动10、38-42周第十次产检胎位固定胎头下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