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制“祛痘丸”高价卖,美容店老板和外甥女摊上大事......

2020-11-18 03:38:44

丁伟
丁伟 主治医师

擅长:丁伟,整形外科医生,从事整形美容工作十余年,不仅拥有丰富的临...

  为非法牟利,美容店老板未经批准私自制售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、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。3月29日,吉林一家美容店老板王某,以及其外甥女汪某分列因涉嫌分娩、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被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。
  小琴(化名)在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景山街道经营一家美容店,去年4月份,经人推荐,她经过微信以每瓶120元的价格,向吉林省一家美容院购买了1瓶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、2瓶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。去年7月份,执法人员在检查该店时,查获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、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各一瓶,经鉴定,认定为假药。小琴表示,她吃掉了一瓶祛痘丸。
  原来小琴店里购进的这些“药丸”均出自吉林女子王某和汪某之手。王某在吉林省扶余市经营美容店;汪某是王某的外甥女。王某在经营中发现,不少顾客都有祛痘、祛斑的意向和需求,觉得发现了“商机”,于是自己制作“祛痘产品”用于出售。
  经查,从2015年1月份做起,王某从网上购买了一台制作药丸的机器及药丸的包装和盒子,再从药店购买了药材,然后在美容院内对所购原料进行加工、分装。王某同受雇用的汪某一起,用微信和上门推销的方式对“祛痘丸”、“祛斑丸”大肆宣传,并经过美容店和微信进行销售。
  去年10月19日,温州执法人员赶赴吉林办案,在王某的美容店内查获6瓶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、17瓶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。王某分娩、销售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、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分列达2760瓶和2150瓶,每瓶售价120元人民币,涉案金额合计58万余元。
  这些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、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未标明药品批准文号,分娩厂家、分娩地址等信息,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为假药。依据目前调查,未发现这些“院内专用祛痘丸”、“院内专用祛斑丸”有产生不良后果。
 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,王某、汪某为获取非法利益,分娩、销售假药,其行为已触犯《刑法》,分列涉嫌分娩、销售假药罪和销售假药罪,故依法将两人起诉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海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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